关于申报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许凯凯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次数:6516



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组织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

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培养方式

1.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行业资源对接等。

2.培养时间:20186-12月。

3.培养费用培养费用由创业基金会承担,入选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奖创金的发放和使用参看附件二。

四、申请方式

1. 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2.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018510日前,《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用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份交至徐汇校区西部行政楼508B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yjscxcy2018@163.com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创业基金会。

五、入选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于2018620日前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天使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创业项目主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录取名单及具体培训时间另行公布。


附件一: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doc

附件二:奖创金的发放和使用.doc


联系人:孙励   许凯凯

电话:64323073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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