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祺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2149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下发的关于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评选通知,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我校向上海市教委推荐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1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在籍的我校硕士生、博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

 2.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中注意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学校根据全校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公示。确定候选人后再行完成后续程序。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以第三人称,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表中请插入照片电子版,纸质版照片暂不提交。

  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含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复印件。SSCI、SCI、EI等文章需附图书馆检索证明,若确无原件请交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名)。

  3.《宝钢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7月3日前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uqi@shnu.edu.cn,纸质版交至东一办公楼113室。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欲对宝钢教育奖及其评颁细则有进一步了解,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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