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递交的通知

发布者:李佳柠发布时间:2020-08-28浏览次数:6955

各位研究生同学:

有关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以下两个说明:

1.研究生新生:

请于921日中午12点前将“受理证明”拍照(务必清晰)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shnu.edu.cn

邮件主题“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姓名”,受理证明左上角用铅笔清楚写上研究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以及本人联系电话。

注: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究生新生,务必在指定时间之前递交受理证明,以免影响助学贷款下达。

2.研究生老生:

不用线上递交,请开学后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由学院收齐后统一递交至研工部。

请同学们周知并互相转告!

                                     研工部

           2020828



参考模板:

研究生所在学院(铅笔手写)

学号(铅笔手写)

姓名(铅笔手写)

本人联系电话(铅笔手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上海师范大学:

           县(市/区)学生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贵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ww.gbams.cdb.com.cn),进入“录入回执”模块,如实填写学生所欠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信息,井填入回执校验码。以便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贵校账户事宜。

提请注意:当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时,费用不足部分由该生自付:

请于当年1010日之前到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生贷款受理信息如下: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高校名称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毕业日期


贷款学年


借款合同编号


贷款金额


回执校验码

(高校给学生录入合同回执信息时使用该校验码)

注:本贷款受理证明由高校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