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者:陆祺发布时间:2018-04-26浏览次数:3278

 

    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2019-202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20名留学人员参加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PhD DissertationResearch Program)。我校可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731日及以后出生),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按原培养计划应于2019年毕业的博士生,已取得国内导师同意延期至少一年毕业。

3、被推荐人须有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兴趣、专业背景和研究题目及计划。

4、应在过去四年内(2014731日以来)没有在美留学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5、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6、有效的TOEFL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710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被推荐人最迟不晚于2018831日将语言考试成绩提交至美方)。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1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四、留学单位及邀请信

项目申请及面试阶段,被推荐人无需确定留学单位及国外导师,亦无需获得正式邀请信。待提名名单确定后,留学人员可选择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或选择由美方协助安置。

五、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

六、申请程序及时间

1、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于201841-615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s://iie.embark.com/apply/ffsp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报名者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3;美方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45;中美双方申请材料及要求不完全相同,请务必同时满足双方要求)

3、申请人同时须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并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

4、申请人须于2018616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院(部)(行政楼508室), 逾期不候

七、评审及录取安排

1. 20188-10月: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 20189月底:面试

3. 201812月:确定提名名单并上网公布

4. 20196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5.派出时间预计为20198-10

八、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九、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师范大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份)

2.按附件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对外联系材料及面试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研究生院(部)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64322290

CSC联系人:王克/常全生

联系电话:010-66093593/66093556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fulbright@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

邮    编:100044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doc

 2、资助学科领域清单.doc

 3.项目单位名单.docx

 4.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docx

 5.美方常见问题解答.doc

 6.美方网上申请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