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研究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发布者:李佳柠发布时间:2020-11-30浏览次数:3662

2020-2021学年首次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我校目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已通过2020-2021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 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并且本学年没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若本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审核未通过的,必须由当地县级及以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同一面上。

*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学生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另须提供所有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书面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证明。

2.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所有页(照片页、姓名页、注册页)都要,复印在一页上。

*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必须采用A4纸单面单页分开复印。

3.审核合格的《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20版)》原件一份。

*已交给过学院两份的,可到学院领取一份,仅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页,不需要其他任何附件。

三、国家助学贷款电子信息采集: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上海市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上进行注册,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助学贷款。

申请时间:122日——124

申请网址: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该网址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google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所有项目都必须真实详尽认真填写。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时间及地点:

学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申请后,须带好纸质版申请材料在以下时间、地点进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初审:

时间:1279:00—11:00,13:30—16:30

地点:徐汇校区行政楼5楼党员服务台

五、特别注意事项:

1.从2014学年起我校首贷合作银行调整为中国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2、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助学贷款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由银行进行复审,银行复审通过后将统一组织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贷款政策简介:

1.贷款额度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的期限、继续贴息和利率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4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3.贷款诚信教育

学生助学贷款已跟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也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4323073

附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填写说明.docx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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