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王俊莉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次数:8534

2019年(秋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请注意: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学位论文规范化审核、盲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学位论文在提交重复率检测之前,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给导师审阅并经导师同意提交且签名后,将论文电子稿和《同意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一并交给学院教务员,统一送研究生院检测。

2.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必须是以学生学号作为文件名的word或pdf格式文件。只需提交学位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及致谢)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与给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相一致。

3.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必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标准”2019年规定。凡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均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院。

4.重复率检测通过的学生,在导师同意送审后,须登录研究生院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菜单中完成“论文题目采集”。

  二、学位论文规范化内部审核

2019年开始,上海市学位办暂停了上海市学位论文市盲审抽检工作,由各高校自行送审学位论文。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把控,提升学位论文规范化写作,降低校外盲审的不通过率,我校研究生院将组织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小组对所有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在送外校盲审之前,增加校内审核环节,对往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抽检以及外校盲审出现问题的学科,按一定比例进行校内抽检,并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学术规范评议。对于抽检审核不通过的论文,须5-10个工作日修改后,经导师和学科点负责人同意,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个流程,否则将终止学位申请,作延期处理。

  三、学位论文盲审

1.要求博士生打印2本学位论文和2张评议表、硕士生打印1本学位论文和1张评议表。评议表正确填写后对折夹在论文里,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教务员。教务员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还需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要求如下: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3名教授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1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

3)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聘请2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打印、装订等,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1. 领取答辩材料袋

交清学费且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到学院教务员处领取答辩材料袋。

2.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要求

  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

3. 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授予数据核对表。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右侧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填写并提交后,打印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默认为空的信息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2)上传电子稿。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档需上传至校图书馆http://www.lib.shnu.edu.cn/。根据提示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成功者方可到图书馆信息部盖离校手续单上的章。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纸质稿。博士生每人4本,硕士生每人3本,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除需按以上(1)(2)的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生需提交2本纸质论文(分别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上师大图书馆收藏),硕士生需提交1本纸质论文(上师大图书馆收藏)。

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纸质论文时,现场再次提交一份电子版,与图书馆上传的不冲突,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请通过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