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补填审核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1浏览次数:6333



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

生源信息补填审核上报工作的通知

毕业生生源审核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拟于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留学生、延期毕业学生)

二、生源信息审核上报流程

1.10月12前,学生自行登录研究生处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中档案查询维护栏认真核实自己就业生源信息,核实修正无误后确认提交。不能修改项,学生填写《2012届毕业生信息勘误表》(附件一)规定时间交研究生辅导员处。
    就业生源信息主要核实字段: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学院、学历类型(硕士、博士)、专业、学制、培养方式(委培定向生另请务必填写委培定向单位)、政治面貌、生源地(说明见注意事项)、联系电话(最新)、电子邮箱等(最新)。
   
2.10月13-18日(双休日除外),至辅导员处确认生源信息相关信息并签字。

3.10月20前,部分勘误学生错误信息更正后学生本人再次核对、签名确认。

4.10月21,学校上报2012届毕业生生源数据库。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校核时应届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的研究生登记本科入学前的户籍(即:生源地为学生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集体户口除外),往届生就业后读研的以工作变动后户籍所在地登记。如有毕业生存在借读、在校期间异地购房落户等与招生名册不符的情况,需由学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该项务必准确填写,以免影响毕业当年上海户籍申报及报到证打印)

2.生源信息补填确认事关2012年毕业就业离校一系列手续的办理,为避免造成将来不必要的麻烦,请务必认真完整准确填写提交。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信息错误,造成毕业离校的后续不便,责任自负。

3.凡是入学后更名及身份证号有异常变动(不包括15位升18位)的学生,需由学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并于1012前于研究生培养办(综合楼511)联系,否则只能使用“招生名册”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4.生源地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市县级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分可参见附件二)。学生本人可联系生源地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1921

 

附件一:《2012届毕业生信息勘误表》

附件二:2011年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部分确认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