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缴纳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6浏览次数:2694


根据《2013年上海市城镇居民缴纳医保费用的通知》,我校20112012级研究生现需缴纳201341日——2014331日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费用90/人。学校财务处将统一从同学们的深发卡中扣取,请同学们注意将费用存入卡中,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处

20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