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在高校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促进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海市学位办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合作,对研究生开展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以理工科研究生为主)。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
2.申请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三、申请方式
1.本专项可由研究生个人申请,也可由多名研究生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于2014年6月25日前报送研工部办公室。电话:64323073;邮箱:ygb@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研工部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