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4届毕业研究生: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沪财教[2014]39号文链接给同学们,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在2014年9月30日前按照文件规定的流程向本市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办公室或任教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申请,并提交相应表格。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沪财教[2014]39号文链接给同学们,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在2014年9月30日前按照文件规定的流程向本市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办公室或任教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申请,并提交相应表格。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艰苦地区就业奖励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