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2986


 

    毕业生生源审核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的相关工作要求,今年部分生源字段有所调整,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拟于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生、MBAMPA、留学生)。

二、生源信息内容

1、学籍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当时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号-学校提供的基础数据前五位后面自行加1,如102701-----)、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代码、性别代码、学制代码、政治面貌代码、生源地代码、培养方式代码、学院、毕业季节。

2、联系方式

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就业协议书编号(编号学校补充)

3、补充信息

是否专业学位、学科门类及领域、是否教育类专业、导师

三、上报流程

1.请准备好上述字段信息,1013日(周一)下午1:3017日(周五)下午5:00学生本人至研究生辅导员处确认个人信息(信息来自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签字,委培定向生另请务必填写委培定向单位。若有误,学生按要求填写《2015届毕业研究生信息勘误表》(见附件)规定时间交研究生辅导员处。

注:如遇姓名、身份证、专业、学制等方面信息确实有误的,需学生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1020日(周一)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行政楼508室确认后统一至511培养办咨询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若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条件准予修改,不符合则不予办理。(培养方式不可修改)

2.1023日(周四)前,部分勘误学生错误信息更正后学生本人再次核对确认(学校核对后返还学院后个别核对后错误辅导员电话告知研究生就业办)。

3.1027日左右,学校上报2015届毕业生生源数据库。上报后,因学生本人原因产生错误的,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

附件:《2015届毕业研究生信息勘误表》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