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晖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4399

为了进一步加强培养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规定,3年制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2.5及3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3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结束前,2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应当完成开题报告。

所以,请各学院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16级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2016级3年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2.5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并收齐应考核的所有相关研究生的《研究生论文选题报告书》。

请各学院分管院长、教务员、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和研究生务必重视,严格要求并督促相关教师与研究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