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2月26日我院发出的《关于规范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海师范大学超期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2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应在12月30日前修满学分并完成答辩,或者主动申请退学,否则,应予以退学。请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研究生做出拟退学决定并于2020年2月21前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报送材料如下:
1.超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拟退学名单
2.学生申辩审核记录及拟处理意见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3日
发布者:王俊莉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6098
各学院:
按照2月26日我院发出的《关于规范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海师范大学超期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2年及以上的研究生应在12月30日前修满学分并完成答辩,或者主动申请退学,否则,应予以退学。请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研究生做出拟退学决定并于2020年2月21前将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报送材料如下:
1.超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拟退学名单
2.学生申辩审核记录及拟处理意见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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