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双盲评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学位论文在提交重复率检测之前,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给导师审阅并经导师同意提交且签名后,将论文电子稿和《同意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一并交给学院教务员,统一送研究生院检测。
2.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必须是以学生学号作为文件名的word或pdf格式文件。只需提交学位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及致谢)。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与给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相一致。
3.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必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标准”2018年规定。凡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均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院。
4. 经审核重复率检测确未通过应延期学位论文审核与答辩的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视实际情况可准予先行毕业。如确需先行毕业,在征得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其论文在短期修改后可作为毕业论文,经学院毕业论文审核(或答辩)且通过后,可先行毕业。对于毕业后延期答辩的研究生,若继续修改好论文(硕士生不超过1年、博士生不超过2年),可再申请重复率检测。通过重复率检测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程序。
5. 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且学位论文获得导师认可的研究生,从导师处领取盲审号,登录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查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student.aspx)。
二、关于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根据上海市学位办要求,所有申请硕士学位以上者(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高校教师)必须在学位论文定稿后,登录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查系统,参加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抽查。登录后当即显示是否列入抽检名单,并自动记录时间和产生论文编号。
登录系统填写时注意:
(1)学位类别:学号第3、4位为21,填科学博士;第3、4位为22,填科学硕士;第3、4位为23或25,填专业硕士;
(2)论文等级、答辩日期自行填写即可。
2.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交2本学位论文。在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查系统中下载1张评议表、2张简况表,在评议表中正确填写前两行内容;1张简况表需导师和本人签字、学院盖章,交给学院教务员;另1张简况表无需签名,只需学院盖章,与评议表一起对折夹在一本论文内;再从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表》1张,正确填写评议表对折后夹在另一本论文内。2本论文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送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双盲评审。
3.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1本学位论文。在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查系统中下载1张评议表、2张简况表,在评议表中正确填写前两行内容;1张简况表需导师和本人签字、学院盖章,交给学院教务员;另1张简况表无需签名,只需学院盖章,与评议表一起对折后夹在1本论文中,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送至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双盲评审。
4.未被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抽中双盲评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律参加学校组织的盲评(全部送至兄弟院校)。要求博士生打印2本学位论文和2张评议表、硕士生打印1本学位论文和1张评议表。评议表正确填写后对折夹在论文里,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院教务员。教务员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
5.对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法,参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
6.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还需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要求如下:
(1)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博士生,学位论文还需聘请4名教授专家评阅(至少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未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至少聘请3名教授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2)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学位论文还需聘请2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未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至少聘请1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
(3)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至少聘请3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未被抽中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双盲评审的,还需聘请2名副教授或以上专家评阅(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
7.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打印、装订等,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1.领取答辩材料袋
凡交清学费、住宿费且可以进入答辩程序的研究生,到学院教务员处领取答辩材料袋。
2.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要求
(1)文科:必须作为第一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CSSCI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字数在五千以上;如果本校的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必须发表两篇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五千字以上。
(2)理工科:必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在SCIE、EI源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如果本校的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必须发表两篇学术论文,每篇字数五千字以上。
(3)博士生发表的科研论文(原件和1份复印件,理工科博士生需先至图书馆开具发表期刊等级的证明),由博士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交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3. 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提交纸质稿。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在研究生院网页(首页—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并提交《授予博士/硕士学历人员信息登记表》,将下载的1份《登记表》和学位论文(博士生每人4本,硕士生每人3本)一起,由本人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2)上传电子稿。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申请保密的除外)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校图书馆(http://www.lib.shnu.edu.cn/)。根据提示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成功者方可到图书馆信息部盖离校手续单上的章。
(3)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因涉密而申请保密的,博士需交1本纸质论文,硕士则无需提交纸质论文,但要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pdf格式),且在研究生院网页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注明申请保密原因,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经学校同意后,保密要求才生效。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过保密期后,由学位办全部抽检。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的,需提交纸质论文,上传电子稿,且在研究生院网页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同意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他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
2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