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对于开展2026-202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2026-202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周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本次申请只对应2026-2027学年,不涵盖后续学年。
二、贷款额度
研究生最高可贷25000元/学年。
三、操作说明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操作说明参见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发布的《一图读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
https://mp.weixin.qq.com/s/ebuV6jXsKEPh_1KLe3nkVA
四、办理流程
首贷:学生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银行初审 → 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 → 扫码填报回执校验码并上传《承诺书》扫描件 → 学校审核 → 通过予以放款。
续贷:线上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线下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五、回执校验码及《承诺书》采集
银行初审通过后,学生将获得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收到“助学贷款申请已受理”的手机短信提示,其中包含本次贷款的回执校验码。
申请2026-202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我校研究生,请于9月20日前在线上提交回执校验码,并上传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提交方式为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问卷:

(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无需上交学校)
申请2026-2027学年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我校研究生也需填写以上《承诺书》,请于9月20日前在线上提交学生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提交方式同为扫描上方的二维码填写问卷。
“非国家开发银行”对应的生源地贷款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
六、后续放款
若学生申请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放款后,银行将把相应款项直接划拨至学校账户,优先用于抵扣上述费用。若贷款总额中包含生活费,该部分款项将发放至学生指定的贷款账户(该指定账户一般为支付宝、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中的一种,具体参见学生本人《贷款借款合同》“第二条 账户开立”),由学生自行提取使用。
七、其他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得同时申请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2026-2027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将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校级审核结束后正式启动;
(三)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热线:95593。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