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研究生参加2024年度联合培养基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返回

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校企合作与交流,积极打造跨学科组团式实习实践新模式,推动不同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共同面对行业产业的实际需要,培养多元知识构成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2024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广大研究生踊跃报名。

一、实习时间和地点

实习时间根据联合培养基地的实际要求安排。

实习基地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浦东新区张衡路988

二、遴选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2. 申请人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实习岗位的工作要求;

3. 申请人须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适应联合培养基地的工作环境;

4. 申请人须遵守学校及联合培养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安排和管理。

三、实习基地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需求专业

岗位要求

实习人数

实习时段

实习法官助理

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民商法、刑法等专业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社会实践能力

8

常年可安排,每人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每周不少于2

综合岗位

政治、哲学、文秘等专业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文书写作和处理公文能力,具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

4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联合培养基地实习的研究生请点击下载《实践申请表》,填写后由导师及学院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并于2024520日前将表格交给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老师。

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于521日将《实践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elainechu@shnu.edu.cn

五、选拔方式

研究生院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及面试,择优选拔。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参加实习的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

2.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学院教务员老师,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储老师6432379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57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申请表.xls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习汇总表(XX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