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研究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上海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7号)要求,现将我校毕业研究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学校”以附件1《上海市乡村学校名单》为准;
2.毕业当年9月正式入职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3.须于毕业当年入职且目前任职已满半年;
4.入职时即与实际任教的农村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至少达3年;
5.在校期间未享受过免除学费政策(如:已享受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学生不得申请此项资助);
6.非区教育局委培生;
此次资格申请主要面向我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除2025届毕业研究生外,若有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未按期申请的其它年份往届毕业生,今年亦可申请补报。
注:2025届毕业生即符合上述第3条任教已满半年的最近一届毕业生。
二、学生申请
1.办理流程:申请的具体操作步骤请见附件2《学生办理流程图》;
2.申请方式:学生须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完成在线申请,具体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见附件3《网上申请操作说明》以及附件5—附件9《上传附件范例》。上报后研究生工作部会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注:“五一”假期期间系统将关闭服务,进行安全加固。
三、提醒事项
1.申请学生务必对照附件5—附件9《上传附件范例》上传附件;
2.今年无需提供学费发票;
3.学生若未在市学生事务中心规定的申请时间范围内(最晚于2026年5月20日)提交线上申请,学校将视其为逾期,此类学生可于次年补报资格申请。
四、进度查询
研究生线上提交申请后,可扫如下二维码进入“26年上师大研究生农村任教受理查询”微信群,群内会不定期发布最新的学校受理进展。学校复审通过后进入到纸质《申请表》打印及盖章环节,相关进度也会在此群中通知。

注:后续会依据二维码有效期限在此校发通知上动态更新二维码
五、关于纸质《申请表》
高校审核通过的毕业研究生如何获得办妥的纸质《申请表》信息,后续将在“26年上师大研究生农村任教受理查询”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六、咨询受理
毕业研究生申请时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工作部的杨老师。
联系方式:021-64323073。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00、13:30—17:00或直接在微信群中咨询。
七、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