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7浏览次数:353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结合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契机,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成才的渠道,培养一支专业基层工作队伍,在201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将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进一步推广实施,现就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在本市17个区(县)开展,各区(县)根据本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总数的20%-25%,确定选聘人数。各区(县)拟招募人数见附件。

二、招募岗位

一般应安排在居民区工作,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招募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本市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选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愿到社区基层工作;(4)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的,应为中共党员;(5)对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家庭居住地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各区(县)可根据岗位需求,进一步确定具体选聘条件。

3.选聘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组织推荐和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学生自愿报名,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等以及与社区工作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考试选拔、体检政审、签订服务协议等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417日(星期四)至429日(星期二)

2.报名流程:

1)毕业生下载《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正反打印)(电脑输入所填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每人仅可选择1个区(县)报名,可自主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2)毕业生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我校研究生报名工作专用邮箱(yjyb@shnu.edu.cn);携带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毕业生推荐表,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审核信息正确与否以及院系推荐意见填写并盖章)。学院初审完毕后于429日下午2:30以学院为单位送行政楼505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具体操作细则可参考附件2

3)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盖章。经盖章的两份《报名登记表》返还学生本人均由其本人妥善保管,作为后续参加相关区(县)选拔、录用等相关环节凭证。

4)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分区县整理毕业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并形成《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汇总表》,于430日(星期三)下午1:00前,将本校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报送市学生事务中心工作专用邮箱,盖章的《报名汇总表》传真至市学生事务中心。

5)《报名登记表》、《汇总表》下载网址:上海民政www.shmzj.gov.cn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五、选拔录用工作

1.选拔录取工作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开展。环节包括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各环节具体时间及事宜由各区(县)负责通知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可关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区政府相关网站等

2.选拔合格的拟录用考生,与所报考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被录用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原则上7月底前派遣到社区报到任职。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上海民政服务热线962200

市学生事务中心   64822306

附件:

1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各区(县)拟招募数量表

2、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报名操作细则(研究生辅导员参考)
     3、2014年大学生社会服务计划报名登记汇总表(研究生辅导员填写)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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