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研究生线上教学的通知(第三号)

发布者:陈晖发布时间:2020-02-27浏览次数:8510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遵循“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研究生课程教学原则上按照本学期既定课程表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

(二)在疫情结束前,分三个阶段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

1. 线上教学准备阶段(31日前)。各学院与研究生院互动,研制各种线上教学方案,并做好必要的线上教学技术培训。拟开展线上授课的教师须提前确定线上授课平台,并把授课方式提早告知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线上教学实施阶段(32日至研究生开始分批返校)。除实践实验课程、校公共课程等特殊课程外,其他课程原则上均按本学期既定课程表开展线上教学。

3.线上与线下常规教学并用阶段(从研究生分批返校到全部返校结束)。根据届时疫情防控要求和研究生返校情况,采取线上教学和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步恢复到常规教学状态。

(三)加强组织管理,提前谋划,做好学生返校和线上教学两手准备。在学校通知的总框架下,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整相关安排,制定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院一方案”,并明确责任人狠抓落实。

(四)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加强对研究生学业和身心健康状况的关心关切关怀,加强研究生生命健康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五)因疫情影响不能按照返校入学安排及时到校的学生,其教育教学各项事宜予以个案处理

二、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实施的具体安排

(一)线上教学时间安排

我校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自202032日起正式实施直至恢复到常规教学状态。与原计划相比,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整体延后了2周,这2周的教学进度会视学校后续通知作顺延或其他方式弥补。

(二)线上教学方式与平台

在之前下发的二号通知中,研究生院已将多种线上教学方式、教学平台软件及其操作技术指南,推荐给各学院。各学院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但不限于这些方式,同时要考虑到32日后在线教学的大规模实施可能带来的网络不畅等因素,做好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补充方式,做好教学资料上传、学生自学和讨论答疑等。

1.采用录播教学方式与平台

如果任课教师已拥有较完备的网络视频课程资源,授课条件比较成熟,需使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录播方式授课的,可通过“教务处主页-数字资源中心-网络教学平台”(http://jwc.shnu.edu.cn/wljxpt/list.htm)查看系统登录方式和相关操作说明。

2.采用直播教学方式与平台

任课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免费的在线直播软件,可选用“腾讯会议”“腾讯课堂”“Zoom会议”“钉钉”等在线直播平台,开展视频教学、教学资料传送、在线研讨等,综合使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这些平台的具体操作指南在之前已下发的二号通知中有说明,也可见本通知附件1-2

3.采用其他线上方式与平台

在教务员和辅导员协助下,建立任课教师和授课学生的微信群、QQ群或电子邮箱群,利用邮件、云盘、微信、QQ等方式或平台,实现师生双向联系,便于发送授课PPT及相关教学资料,进行多向度的教学互动。

如条件许可,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全国免费开放的各类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在充分了解熟悉的基础上推荐或改编后给学生教学使用。

(三)特殊情况需做好提前调整

1.按照原二号通知要求,由于全校公共课选课人数太多,网络视频授课效果不佳,故全校性的公共政治课、英语课、校通识课程、校口语选修课、教育硕士的校级公共课和选修课这五类课程暂不实行线上授课。视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后,再另行通知线下授课安排。

2.对于实践类(包括实验、实习等)等不适合线上教学的课程,应酌情动态调整授课,可延至返校后视情况再开展。

3.如遇导师或研究生因参与疫情防控等原因,确实无法安排线上教学需对原课程作相应调整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报请所在学院相关领导批准

4.对疫情防控期间实在无法开展线上教学需作调整的各类课程,学院需将这些课程的调整前信息与调整后信息做好汇总(见附件3),提前通知相关授课学生,并于31日前统一上报至研究生院陈晖老师处

三、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保障

(一)各学院根据“一院一策”方案,落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对线上教学平台选用和线上课程内容的审核把关,做好线上教学督导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将相关文件与通知传达给每一位任课教师,并督促任课教师按照线上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授课准备,同时收集教师的各种疑问、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解决。

(三)各学院授课教师要发挥积极能动性,通过线上签到、考核及过程性学习数据统计分析等,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对不具备网上学习条件的研究生情况,学院应做好汇总(见附件4)并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备,以便安排补修等事宜。

(四)各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线上教学课程配备助教,以协助任课教师建立师生联系、布置作业、反馈信息、交流想法等。同步做好网络线上教学技术支持与指导,更好地提高线上教学实效。

  

(五)各学院可酌情组建线上教学督导组,督导组成员可由院领导、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组成,督导组成员可受邀或随机进入线上教学课程平台,对师生线上教学做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

(六)加强对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考核和激励,建议各学院把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研究生院联系人:陈晖、段成俊、房勇

联系方式:huichen@shnu.edu.cn

  

附件1: 研究生在线授课和学业指导的技术支持指南(部分).docx

附件2: 腾讯课堂在线直播授课操作指南.pdf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因无法开展线上教学需作调整的课程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参加线上课程教学的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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