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有关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以下两个说明:
1.研究生新生:
请于9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受理证明”拍照(务必清晰)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shnu.edu.cn。
邮件主题“2020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姓名”,受理证明左上角用铅笔清楚写上研究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以及本人联系电话。
注: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究生新生,务必在指定时间之前递交受理证明,以免影响助学贷款下达。
2.研究生老生:
不用线上递交,请开学后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由学院收齐后统一递交至研工部。
请同学们周知并互相转告!
研工部
2020年8月28日
参考模板:
研究生所在学院(铅笔手写)
学号(铅笔手写)
姓名(铅笔手写)
本人联系电话(铅笔手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上海师范大学:
县(市/区)学生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贵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ww.gbams.cdb.com.cn),进入“录入回执”模块,如实填写学生所欠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信息,井填入回执校验码。以便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贵校账户事宜。
提请注意:当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时,费用不足部分由该生自付:
请于当年10月10日之前到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生贷款受理信息如下: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
高校名称 | |||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
毕业日期 | 贷款学年 | ||
借款合同编号 | 贷款金额 | ||
回执校验码 | (高校给学生录入合同回执信息时使用该校验码) |
注:本贷款受理证明由高校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