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通知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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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申报要求和材料递交的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24年3月10日——3月20日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者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成功递交后,按《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打印二份纸质材料。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由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另一份空白。所有纸制材料(一式两份)准备齐全于3月21日上午10:00前交东一办公楼113室。
申报人网上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会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申报人递交书面材料的时间和方式。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将由研究生院/部统一寄送,无需个人递交。
个别合作项目的申请时间和材料如有不同,则按该项目具体通知操作。另,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2.2024年3月21日——3月25日
学校审核,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上报材料。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24年5月10日——5月20日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者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成功递交后,按《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打印二份纸质材料。
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由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另一份空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填写后需加盖学院公章。所有纸制材料(一式两份)准备齐全于5月21日上午10:00前交东一办公楼113室。
申报人网上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会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申报人递交书面材料的时间和方式。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将由研究生院院/部统一寄送,无需个人递交。
个别合作项目的申请时间可能会有不同,请务必仔细查询该项目具体通知。另,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2.2024年5月21日——5月25日
学校审核,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申请办公室上报材料。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仔细阅读《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
工作安排如有调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通知为准,请保持关注。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64328980 材料报送地址:东一办公楼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