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接收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者:研招办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56452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四)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校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调剂。

二、调剂时间及程序

我校调剂生的复试工作预计在48日开始,在423日前完成。

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复试办法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进行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n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研招办咨询电话:021-64322314

2.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附:调剂报考条件表.pdf

 

上海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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