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者:培养办发布时间:2024-12-26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十六条、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及《超修业年限研究生管理办法》,经校、院两级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10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名单附后)作退学处理。

请以下研究生在收到本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来校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并办理离校手续。对于不主动领取退学决定书的同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学校将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学生类别

1

182100044

*

人文学院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全日制学术博士

2

182100127

*

数理学院

应用数学

全日制学术博士

3

192502837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全日制专业硕士

4

182108002

**

教育学院

教育学原理

留学生学术博士

5

182108003

**

教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留学生学术博士

6

192208009

**

旅游学院

企业管理

留学生学术硕士

7

192208012

*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留学生学术硕士

8

192208023

*

对外汉语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留学生学术硕士

9

202508505

*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留学生专业硕士

10

202508506

*

心理学院

应用心理

留学生专业硕士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