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7浏览次数:4252


学校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协商决定于2013年5月29日、6月5日两天集中为2013届毕业研究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请及时到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5月29日、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办理地点
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
四、办理流程及内容:
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至徐汇校区综合楼505室现场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主要包括填写《还款确认书》、登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信息(不要求当场还款)
贷款学生本人须准备信息填写:银行对帐单寄送地址及邮编、户籍所在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就业单位信息(含单位全称、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毕业后的居住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及邮编、父母相关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编)。
特别提示: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2.还款确认手续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并可能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将会给个人的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还款确认书》填写不真实,或发现有隐瞒情况,将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有欠息记录的学生必须先将在校期间的欠息全部还清才能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5.因继续攻读学位而需要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的学生需另外携带升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开具的录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书。若有多笔贷款的同学,每一笔贷款相应需要办理一份延期还款手续申请材料,且升学证明必须全部为原件。延期还贷手续和还款确认手续同时办理。
6.已经还清贷款的学生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徐汇校区综合楼苑505室。
7.若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丢失,请务必6月1日前自行重新办理开通农行金穗借记卡,并持身份证、新银行卡等相关证件前往农业银行徐汇支行(天钥桥路30号202室)办理还款卡号变更手续。若欲提前还款也可至上述地址进行还款。
8.所有材料将于2012年6月6日送相关银行,因此逾期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被视为拒绝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9.如有疑问请拨打64323073咨询。
注意: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定于5月29日(周三)13:30—14:30,15:00—16:00在我校徐汇校区第一教学楼411室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还款宣讲会,请所有还款确认的同学前往咨询。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