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盖章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4浏览次数:8909


 

 

1、按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必须完成中期考核后才进行就业推荐,中期考核根据不同研究生类别分别需要完成下列材料:

博士生:选题报告、考核登记表;

学术型硕士生:选题报告、教育实践能力考核表、考核登记表;

专业型硕士生:论文工作计划、专业实践计划表、考核登记表。

备注:中期考核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以上表格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的“培养与学籍管理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交清培养费、住宿费

尚欠费同学至财务处交清学费及住宿费。

 

3、办理《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

以上两项完成的同学可至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的“毕业与就业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就业推荐表》和《成绩登记表》,均为一式4份,按要求填写并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由于各专业学业进度不同,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可分批收齐以上两表。研究生处每周四下午集中受理学院统一交来的就业推荐表及成绩登记表,并最迟于每周五中午前返还至各学院教务员处,研究生个人交来研究生处一律不予盖章。

4、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办理以上材料,请各教务员盖章前注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