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前应在原单位站好最后一班岗,办毕一切应办手续。
二.新生凭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第二代身份证来学校报到。
报到时间:
请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有原单位证明,并事先请假,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西部球类馆。
报到当天,新生也可以凭“校园卡”,先到所住宿舍楼办理入住手续,再到西部球类馆办理报到手续。
新生住宿安排的查询方法,可在9月5日后,看研究生处网站首页的通知。报到当天下午4点以后到校的新生,请自行前往排定的宿舍入住,第二天上午到研究生处办理报到手续。
三.报到时须交以下材料:
1、交派出所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户籍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必迁户口,不要交)、本人最近的一寸报名照2张。
2、交学院材料(装入信封,写上姓名、学号):本人最近的一寸报名照3张(背面写好姓名、学号,用于研究生证和医疗卡);工资关系转移证(只需注明工资领到几月止、工龄多少并加盖公章即可,未工作者及委培/定向生不交);党、团组织关系(外省市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必须写“上海市教卫党委”,本市考生写“上海师范大学党委” )。(注:学号见录取通知书或网上11级新生名单)。
3、交银行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报到时出示录取通知书;硕士生必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须出示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未获相应证书将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出示“校园卡”。
四.按“研究生预存费须知”的要求,在“学思卡”上预存住宿费1200元和“校园卡”消费金额100元;需要交纳学费的新生,在“学思卡”上预存第一年的学费。
五.新生报到的车旅费自理;行李自行携带,请勿将行李托运或邮寄到学校,以免遗失。
六.报到当天,宿舍楼有成套被品与零售被品供应。
七.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的,经学校批准后取消学籍。报考中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实,何时取消学籍。
八.入学后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限自费生),请随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首页公告栏中的有关公告,具体贷款操作流程确定后将在此公布。
九.已怀孕的新生不要报到,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缓入学手续。具体请与研招办联系。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