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就业形式(合同、录用函、升学、灵活就业等)注意事项(就业指导手册2013-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2浏览次数:7890


 

第三部分: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等其他就业(升学)

注意事项

不签署就业协议的其他就业(升学)形式主要包括:合同就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直接签署用工合同,企业较多)、录用函(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录用公函,公务员系统较多)、升学(指研究生毕业后出国留学、考博、攻读博士后等形式的升学深造)、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

一、其他就业形式(升学)几点注意

1、合同、录用函就业

签署合同、录用函前:必须先确认是否进入就业程序,务必先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特别是拥有多家分公司及外资企业)、性质、地址、邮编、电话、单位机构码等。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用人单位(升学单位)了解人事档案保管情况,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单位出具调档函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单位不予保存档案的只能回生源地主管部门(具体以档案馆的文件为主,档案馆咨询:64323856,王老师)

2、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同学请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灵活就业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户口档案回原籍,请参照《户口、档案迁移事项》)

3、升学

硕士生考取博士、博士生攻读博士后、博硕士出国深造者,报考单位要求开具证明或鉴定的,请根据具体内容先至学院后至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就业形式(升学)鉴定程序

1、学院鉴定登记

★办理流程:自行登录研究生处主页中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生毕业管理栏目中填写毕业去向表,填写完毕提交确认后将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灵活就业登记表等复印件(验原件)第一时间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字登记。

2、学校鉴定登记

★凭学院经办人签字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毕的“毕业去向表”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备案,以便办理派遣手续。

★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的另需学生出国签证复印件)等左上角空白处请自行标注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灵活就业登记表要填写清楚、完整,具体单位名称要准确。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30-4:3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西部综合楼505室。

如特殊情况需加急办理,请提前预约,电话021-64323073

3、办理就业报到证打印、户籍申报迁移、档案迁移、居住证申报等事项:

具体请参考相关板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