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通告
一、考生要遵守“七不”规范,保持校园、教学大楼环境整洁。
二、上午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下午考试前20分钟开放考场;考试结束后,考场均要关闭。
三、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橡皮、蓝(黑)色圆珠笔、刀片(拆试题袋用)。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在非选择题作答时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只准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已带的一律放到指定位置(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 “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证件放在桌角,以便核对。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在填涂答题卡时,书写部分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信息点或选项用2B铅笔填涂。答题内容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行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自行密封并在密封骑缝处签名。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