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违约改派注意事项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一方提出违约,则按就业协议约定处理。
未办理过《报到证》同学改派,在毕业后2年内(如2012年6月毕业,改派日期为2014年6月底前)。
已办理《报到证》的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派的,在毕业后1年内(如2012年6月毕业,改派日期为2013年6月底前)。
违约改派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重领就业协议
凭以下材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1、首先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毕业研究生违约、改派审批表”、“毕业研究生重领就业协议申请表”,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2、向原签约单位提出申请,并开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函或证明复印件(现场需验原件,要有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联系固定电话和盖公章,可参照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样表);
3、要有新签单位接收函或证明(要有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联系固定电话和盖用人公章);
4、原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
备注:其他重领就业协议书情况,请按照申请表说明准备相关材料。
二、开具办理报到证介绍信
凭以下材料,每周一、三、五下午1:30-4:3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1、新签就业协议书;
2、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未开具者可不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4、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5、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函或证明原件;
备注:若尚未打过报到证违约改派的同学,不需要重新开具报到证,按照初次办理报到证办理。
三、开具新报到证
凭上述第二条中所述5项材料至冠生园路100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出具新报到证。
备注:已签约同学且已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后又新获批上海户籍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已签署的就业协议,还需提供《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通知单、已办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证等。
已获批上海户籍的同学改派按照学生事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新签署的就业协议、《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毕业证、学位证、《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等。
四、凭新《报到证》再办理档案、户籍等相关手续。
具体规定按照保卫处、档案馆相关规定办理(及时关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处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