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已授权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证书、实用新型证书,证书须在
注意事项:
1、专利证书为多人合作完成或一人多项专利的请分别填写,每人或每个专利各需填写一份材料。
2、学院务必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认其真实性,于3月15-16日,5月3-4日,5月30-31日递交符合公示条件的公示材料和汇总名单(学院公示期内也可递送材料);
3、学校分三批公示:第一批
4、学校公示结束当天,学院领取《学生获得已授权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和专利证书原件发还给学生本人并签字确认。
附录:
4、《学院专利公示汇总表》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