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下发的关于2012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评选通知,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我校向上海市教委推荐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1-2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当年在籍的我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2、评选中注意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报人先行填写评审样表(评审样表附后)。“主要事迹”栏目由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填写,要求:第三人称,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介绍在校期间申报同学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4、学校根据全校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公示。确定候选人后再行完成后续程序。
5、欲对宝钢教育奖及其评颁细则有进一步了解,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index.aspx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点击下载: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