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5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我校2015届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 间:6月27日上午9:00
地 点:西部球类馆
注意事项:7:00着装整齐后开始进场, 8:15进场完毕。穿好硕士服后不要外出。
2、博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 间:6月27日下午14:00
地 点:西部会议中心2号报告厅
注意事项:12:45开始进场, 统一着装,13:30进场完毕。
二、毕业离校手续单、毕业/学位证书领取事宜
关于2015年我校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详见学校主页公告栏。具体地址: http://www.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5083&ctl=Details&mid=35700&ItemID=160942&SkinSrc=[L]Skins/shnu_detail_indexpage_20140610/shnu_detail_indexpage_20140610&language=zh-CN
7月4日前获得学位的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学校图书馆。凭离校手续单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领取证书。
三、毕业生欠费事宜
尚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务必在毕业典礼前前去财务处交清,具体名单可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四、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说明
1、首批报到证时间:
6月起,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将分批对符合打印要求的毕业研究生打印报到证。首批报到证将于6月10日开始分批集中打印。毕业离校后,暑假期间,学生按照流程持相关材料自行至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2、报到证办理对象及程序:
详见关于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报到证及进沪就业通知单的通知》,具体网址:
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1050&ctl=Details&mid=23539&ItemID=161022&SkinSrc=[L]Skins/yjsc1f/yjsc1f
3、毕业典礼前暂未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研究生
对于毕业典礼前暂未签约的毕业研究生,统一开具回生源地报到证。如后续再签约,再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就业政策中的《就业指导手册》)。
4、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直接签署合同就业,出国,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者、未申报上海户籍的签约上海的只能开具回生源地报到证;升学、延期毕业者、委培定向生不开具报到证;公务员录用函等同于签署就业协议书。其他未尽的情况参照相关政策办理。
(2)办理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单位规定须带的证书等到单位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事先与用人单位联系。如果出现《报到证》等材料遗失,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所在学院出具证明,由研究生就业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补办。
(3)毕业生毕业离校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后,只要学生需要,学校可继续为其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登记及就业报到证等相关事宜,最后的截至日期一般为2017年6月底;毕业离校前已经签约就业同学办理违约改派手续的最后截止日一般为2016年6月底。
(4)其他未尽事项及毕业离校后如遇就业相关问题,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就业专栏就业政策《研究生就业指导手册》了解所需问题答案。如有不明白,仍可第一时间电话021-64323073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暑假期间值班时间另行公布,凭相关证件(一般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协议书或录用函等)办理就业手续。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部门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 综合楼508B室 | 64323073 |
校保卫处户籍室 | 校正门北侧2楼 | 64328876 |
康健派出所 | 桂林东 街201号 | 23037607 |
档案馆 | (西七东侧,体化楼南侧) | 64323856 |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 冠生园路401号(靠近柳州路) | 64829191 |
五、宿舍清理事宜
请于6月24日—6月30日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学校宿管部门将在7月4日左右对宿舍进行全面清理。搬离前请做好:
1、及时结算好所在宿舍网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2、前往各研究生宿舍楼值班室(东部在园区值班室,西部在宿舍底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上交房间、橱柜钥匙;
3、检查房间,切勿遗忘贵重物品,保持房间整洁;
4、搬离过程中,不要大声喧哗、乱扔垃圾,以保持校园整洁、安静;
5、宿舍清理后将有在读学生入住,请同学们配合按时办理宿舍。
六、其他说明:
1、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如需继续在学校住宿,请于6月19日之前至学院辅导员处登记,报宿管中心。本校继续攻读博士的研究生将安排物品临时寄放点,但不安排住宿,临时寄放点在西一102、104,凭录取通知书寄放,每人限两件大行李,贴好名字,不要放贵重物品。
2、延缓答辩或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同学,领取证书时间待答辩通过后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后另行通知,但仍需在规定时间交离校通知单并按时离校。
3、请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研究生证、办理好离校手续的通知单来领取。一般不允许代领,特殊情况如需代领,请出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