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上海市学位办通知,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相关导师和学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参评的论文,原则上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以前未曾参评过优秀论文,确属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经3名校外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硕士学位论文经2名校外同行硕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参加评选。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本次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报送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请各学院教务员收齐本学院的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报送材料包括:
1. 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
2. 申报者的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各1份);
3. 申报者的专家联名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为专家签名后扫描的PDF文件);
4. 申报者的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特别提醒:
(1)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请每位申报者按照如下统一格式命名需递交的电子稿文件:学位论文推荐表均为:博(硕)士-姓名-学位论文推荐表,如“博士-张三-学位论文推荐表”、“硕士-张三-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联名推荐表均为:博(硕)士-姓名-专家联名推荐表,如“博士-张三-专家联名推荐表”、“硕士-张三-专家联名推荐表”。需将两个文件合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命名为“博(硕)士-姓名”,如“博士-张三”、“硕士-张三”。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请各学院教务员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的纸质稿于7月24 日、29日、8月5日三天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509室),电子稿汇总后发送至邮箱wch@shnu.edu.cn。
各类表格样例可从本通知附件中直接下载,也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
联系人:汪诚华 联系电话:64328955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