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祺发布时间:2021-06-24浏览次数:5175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下发的关于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评选通知,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我校向上海市教委推荐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12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当年9在籍的我校硕士生、博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注意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报人先行填写评审样表(评审样表附后)。“主要事迹”栏目由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填写,要求:第三人称,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介绍在校期间申报同学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4.学校根据全校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公示。确定候选人后再行完成后续程序。

5.欲对宝钢教育奖及其评颁细则有进一步了解,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77前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汇总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交至行政楼508(不接受个人提交),电子版发送至luqi@shnu.edu.cn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包括:1.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请盖学院章。2.《评审表》样表的纸质及电子版3.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复印件(SSCISCIEI等文章需附图书馆检索证明,若确无原件请交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名)。

下载: 宝钢奖评审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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