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下发的关于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评选通知,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我校向上海市教委推荐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1-2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当年9月在籍的我校硕士生、博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注意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报人先行填写评审样表(评审样表附后)。“主要事迹”栏目由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填写,要求:第三人称,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介绍在校期间申报同学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4.学校根据全校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公示。确定候选人后再行完成后续程序。
5.欲对宝钢教育奖及其评颁细则有进一步了解,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bsef.baosteel.com/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7月7日前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过期视为放弃申报。汇总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交至行政楼508(不接受个人提交),电子版发送至luqi@shnu.edu.cn。
学院汇总提交材料包括:1.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请盖学院章。2.《评审表》样表的纸质及电子版。3.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复印件(SSCI、SCI、EI等文章需附图书馆检索证明,若确无原件请交复印件并请导师签名)。
下载: 宝钢奖评审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