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秋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王俊莉发布时间:2022-01-20浏览次数:11387

2022(秋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请注意: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上传至送审平台的送审学位论文进行全文查重。

2.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双盲评审环节。

3.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须符合我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标准”规定。凡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均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平台送3名校外专家盲审。

博士生从导师处获得“五思云送审平台”登录码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等待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后的双盲评审。(五思云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平台送1名校外专家盲审。

硕士生从导师处获得“五思云送审平台”登录码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等待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后的双盲评审。(五思云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

三、学位论文学院评阅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参加答辩,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学院评阅环节不再做统一要求。

2.博士研究生的3个校外专家审结果,学生可自行在送审平台中查阅,评阅书自行下载后归档。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后,学院还需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通过学院评阅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档案袋装填材料

2.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要求

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

3.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提交授予数据核对表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首页(http://yjsc.shnu.edu.cn/),在首页右侧有一个:信息系统(学生登录),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用户名为学生的卡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号),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默认为空的信息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提交成功后才能通过离校审核。

2)上传学位论文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递交(http://www.lib.snu.edu.cn/)系统,根据提示进行上传,上传审核成功后才能通过离校审核。(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稿

博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前每人需打印2本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交学院教务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1本由我校图书馆存档,1本寄送国家图书馆存档和教育部抽检用。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

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等,可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学位论文暂缓出版的研究生需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学院教务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请暂缓出版的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学位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