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王俊莉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3930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重复率检测、盲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cas.shn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graduate.shnu.edu.cn/oauthLogin/shsfdx),在“毕业与学位”——“预答辩申请”中,完善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提交”。导师审核后,由学院录入预答辩是否“通过”,只有通过预答辩的同学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流程。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时,如对用户名和密码有疑问,请联系信息办(64321010);在校外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需通过vpn(详见http://xxb.shnu.edu.cn/162/list.htm),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息办(64321010)。


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上传至送审平台的送审学位论文进行全文查重。

2.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双盲评审环节。

3.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须符合《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的规定。导师和研究生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后送研究生院。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将通过2个平台送3名校外专家盲审,学生在完成如下2个操作后,等待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后的双盲评审。

1)五思云送审平台:学生从导师处获得“五思云送审平台”登录码后登录,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五思云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

2)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此平台送审的相关信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学生登录研究生院首页右侧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论文送审信息采集”中完善相关信息。(此步骤无需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院将通过五思云平台下载使用。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从导师处获得学位论文“五思云送审平台”登录码,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后等待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后的双盲评审。(五思云送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


四、学位论文学院评阅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参加答辩,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学院评阅环节不再做统一要求。

2. 博士研究生五思云送审平台的盲审结果,学生可自行在送审平台中查阅并下载归档;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的盲审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下载后分发至学院查阅、下载归档。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后,学院还需至少聘请2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以上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通过学院评阅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

1.已交清学费且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档案袋装填材料。

2.研究生需满足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3.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提交授予数据核对表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首页(http://yjsc.shnu.edu.cn/),在首页右侧有一个:信息系统(学生登录),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用户名为学生的卡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号),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默认为空的信息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提交成功后才能通过离校审核。

2)上传学位论文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学位论文递交(http://www.lib.shnu.edu.cn/)系统,根据提示进行上传,上传审核成功后才能通过离校审核。(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稿

博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前每人需打印2本本人的博士学位论文,交学院教务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1本由我校图书馆存档,1本寄送国家图书馆存档和教育部抽检用。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

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等,可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学位论文暂缓出版的研究生需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学院教务员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暂缓出版申请通过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