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王俊莉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4111

2020年(春季)拟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各位研究生,请注意:

毕业和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即将启动,进入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和答辩等程序。请注意如下事项,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的工作。请早作准备,加强学位论文规范,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相关表格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

一、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 学位论文在提交重复率检测之前,须经导师同意并签字。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给导师审阅并经导师同意提交且签名后,将论文电子稿和《同意提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一并交给学院教务员,统一送研究生院检测。

2.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必须是以学生学号作为文件名的word或pdf格式文件。只需提交学位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不含引言、文献综述及致谢)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与给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相一致。

3.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不通过者,若有异议,研究生在与导师商议后可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异议申诉表”,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诉;若无异议,研究生应填写“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均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盲审

1.通过重复率检测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cas.shnu.edu.cn/cas/login?service=http://graduate.shnu.edu.cn/oauthLogin/shsfdx,在毕业与学位-论文题目采集中,提交论文电子稿和论文题目,等待送审。

2.通过重复率检测的硕士研究生,教务员将论文送审登录密码发给导师,由导师决定是否将论文送审登录密码发给学生。拿到登录密码的学生登录“五思云评审平台”(https://www.wsyps.cn/xs/10270),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论文,等待送审。

3.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

4.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还需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要求如下:

1)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3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其中至少有2位是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

2)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位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位外单位专家)进行评阅。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

1. 领取答辩材料袋

交清学费且满足进入答辩程序条件的研究生,可到学院教务员处领取答辩材料袋。

2.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要求

  详见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

3. 通过答辩后学位论文的处理

1)授予数据核对表。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右侧信息系统,在毕业与学位管理-授予数据核对中填写并提交后,打印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默认为不可改的信息可忽略,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2)上传电子稿。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档需上传至校图书馆http://www.lib.shnu.edu.cn/。根据提示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成功者方可到图书馆信息部盖离校手续单上的章。具体上传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3)提交纸质稿。博士生每人4本,硕士生每人3本,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研究生因发表科研论文或申请专利,申请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除需按以上(1)(2)的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生需提交2本纸质论文(分别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上师大图书馆收藏),硕士生需提交1本纸质论文(上师大图书馆收藏)。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电子出版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注明暂缓出版时限和理由,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请通过后,暂缓出版时限内网上检索不到该学位论文信息,但该学位论文与其它学位论文将同时接受教育部与上海市学位办的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