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校园疫情防控的通知(2022年第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秋季)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暂改为“线上方式”进行,后期可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适时调整。为确保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线上答辩主要原则
1.健康安全。2022年(秋季)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工作应在确保参与答辩相关人员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统筹做好研究生答辩和疫情防控。
2.组织有序。各学院应成立学位论文线上答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工作,增强应对能力,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做到“一院一方案”。
3.确保质量。学位论文线上答辩工作仍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做到答辩过程规范有序。
二、线上答辩相关事宜
1.答辩条件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符合我校答辩申请资格,须已通过校级盲审、学院评阅、科研成果审核等学位申请的必要环节。
2.答辩时间
5月15日前。因疫情原因无法在学校预定的答辩截止时间内完成答辩的学生,视情况在学期结束前组织第二次答辩。
3.答辩平台
不限,推荐使用腾讯会议。
4.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中的要求,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或五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生导师占多数;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或七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当于教授的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外单位专家占多数,博士生导师占多数。答辩学生的导师在该学生答辩时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也不可参与投票,仅可在学生答辩过程中向答辩委员会介绍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情况,但不可代替学生回答委员们的提问。
5.答辩前档案袋材料的准备
研究生须填写好以下材料: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书、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仅博士填写)、答辩表决票(填好基本信息),并请导师填写对论文的学术评语。答辩秘书须确认档案袋材料中答辩人及其导师、学科点带头人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材料是否齐全,收回每位答辩人的档案袋材料。
三、线上答辩流程及要求
学位论文线上答辩程序和主要流程,原则上应遵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中《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评定工作的规定》相关要求进行。鉴于疫情特殊影响,个别环节可考虑同等替代方式进行。
1.为确保线上平台操作熟练,答辩环节流畅,建议各学院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线上答辩培训和技术指导,并有应对网络中断影响答辩进展情况的应变处理方法。学位论文线上答辩正式开始前,各答辩小组需开展模拟答辩流程演练,提前测试相关软件的运行情况及网络是否通畅。
2.各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答辩的具体时间及答辩秘书人选,并提前告知答辩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
3.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申请人的电子版论文、答辩PPT、答辩议程及注意事项(含答辩平台使用说明)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醒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人安装相关软件,告知入群方式或者会议ID号、密码等。
4.答辩当日,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的会议室(QQ群等)。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需要对答辩全程(含宣布投票结果)录音录像,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 2-3 张(如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在线截图,匿名投票统计结果截图等)。
5.答辩委员会成员应进行匿名投票表决,投票讨论过程须屏蔽答辩人及其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使用微信、视频会议平台自带的投票功能(腾讯会议平台匿名投票步骤:应用-投票-创建投票-匿名投票),或是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填写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投票等方式进行。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统计后告知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包括答辩结果和答辩成绩等。无论使用何种方式表决,后期放入学生档案袋中的表决票均应使用学校统一的表决票并加盖研究生院章。
6.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前需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查答辩过程及记录是否完整,确保答辩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答辩结果有据可查。确认无误后,答辩秘书将线上答辩录音录像等相关文件及时交学院审查备案,由教务员汇总各学科点答辩成绩,并将答辩成绩表(附件1)上报学位办王老师处备案wjl @shnu.edu.cn。
7.论文答辩委员会就答辩人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答辩未获通过者,延期申请学位。
四、其他
1.有关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问题。在学位申请人的档案材料中,凡是牵涉到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地方,学院和学科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何一种开展。
(1)事先征得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获取其电子版签名(正常归档材料);
(2)答辩结束后两周内补签名上交学院审核(正常归档材料);
(3)实行替代方案,具体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答辩结束后向学院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答辩决议简况表(答辩通过)》(附件2),但需学院盖章作为替代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电子版或手写签名放入相应学生的档案,即除正常归档材料外,学位申请人档案材料中还需增加一份由学院盖章的《答辩决议简况表(答辩通过)》。如有学生未通过答辩,答辩委员会主席还需发送《答辩决议简况表(答辩不通过)》(附件3),该表学院留存,不放入学生档案。
2.答辩结束后,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在5月16日-20日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4)上报学位办王老师处备案wjl@shnu.edu.cn。如存在因受疫情影响需参加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院审核答辩通过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在第二批答辩结束后再次召开会议并上报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此外,各学院需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收集,具体学位档案材料见附件5。
附件1:2022年(秋季)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成绩表.xlsx
附件2:2022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简况表(答辩通过).docx
附件3:2022年(秋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简况表(答辩不通过).docx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