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

发布者:俞乃俊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428

校发〔202131

 

由于本学科的分支广泛涉及人文、科学、外语、艺术、体育和教育理论等不同领域,为了更好地进行学科建设和博士研究生教育,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大力发扬我校教师教育特色,本博士点目前从人文教育、科学教育、外语教育、艺体教育和教育理论研究等五个方向遴选博士生导师。各方向至少保有一名博士生导师。

二、各方向博士生导师的候选名单由所属相关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再由学校“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最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资格。

三、在各方向确保一名导师情况下,其余岗位由竞聘决定。

四、同一方向有多名候选人情况下,由竞聘确定导师资格。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