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新老博士生导师衔接过渡的暂行办法

发布者:俞乃俊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376

由于我校博士点导师的数量是有规定的,为了做好新老博士生导师的衔接过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博士生导师因退休年限的缘故,在带不完一届博士生的情况下,停止招收新的博士研究生。

二、为保证博士点学科建设和招生的延续性,博士点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老的博士生导师停止招生的情况下,可以提出新的博士生导师的候选名单,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最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认资格。

三、过渡时期的新博士生导师名额应与该学位点停止招生的老博士生导师名额相等。如以往岗位超标的,应先恢复到学校设置的岗位数。

四、新的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在被确认资格后,可以招生。但暂不列入学校聘任系列,其导师津贴由所在学院发放。

五、在老博士生导师办理了退聘后,由校人事部门落实新博士生导师的聘任手续,以完成新老博士生导师的衔接。

六、本暂行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