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陆祺发布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3612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正式启动(www.csc.edu.cn/chuguo/s/2450)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面向我校2023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毕业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

申报准备条件:

一、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二、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三、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具体申报要求及程序详见: www.csc.edu.cn/chuguo/s/2450


  另,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具体参见:www.csc.edu.cn/chuguo/s/2437

   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具体参见:www.csc.edu.cn/article/2411

  具体选拔条件、申请程序、申请材料以及时间,请务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查询综合项目专栏。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

  请有意赴海外攻读学位或者联合培养的同学,及早着手准备,联系国外导师和院校,获取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学习(联合培养)计划等重要材料。建议充分利用基金委的合作项目(https://bg.csc.edu.cn/)。

  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部 陆老师 64328980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0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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