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皓铭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00

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


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双创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双创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创业基金会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培养方式

1.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行业资源对接等。

2.培养时间:2023年7月-12月。

3.培养费用:培养费用由创业基金会承担,入选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的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附件三)


四、申请方式

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附件一)和《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人导师推荐意见》(简称《导师推荐意见》)(附件二),2023年5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导师推荐意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anghaoming@shnu.edu.cn。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创业基金会。


五、入选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于2023年6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确定本期研究生双创计划入选学员。

  附件一: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2023版).doc

  附件二: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人导师推荐意见.docx

  附件三:奖创金的发放和使用.docx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64323306